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廢水、廢氣、噪聲污染物防治設施竣工驗收公示
建設單位: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
地址:東莞市虎門鎮(zhèn)大寧社區(qū)南江路113號1樓
一、工程建設基本情況
(一)建設地點、規(guī)模、主要建設內容
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虎門鎮(zhèn)大寧社區(qū)南江路113號1樓(中心地理坐標:北緯22°48′37.91″,東經113°42′55.07″),占地面積1450平方米,建筑面積1450平方米,總投資100萬元,環(huán)保投資15萬元,主要從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產,項目年加工生產鋅合金制品30噸,鋁材制品15噸。
(二)建設過程及環(huán)保審批情況
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委托佛山市環(huán)境工程裝備有限公司編制了《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報告表》,并于2018年10月10日通過了東莞市環(huán)境保護局虎門分局的審批同意,批文號為:東環(huán)建〔2018〕8978號。
項目執(zhí)行了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制度和“三同時”制度,主體工程及配套的環(huán)保設施于2019年2月開工建設,2019年2月竣工,并開始組織和啟動驗收工作;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(huán)境投訴、違法或處罰等不良記錄。
(三)投資情況
項目總投資100萬元,其中環(huán)保投資15萬元,占總投資的15%。
(四)驗收范圍
本次驗收范圍為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廢水、廢氣、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(huán)保驗收;固體廢物由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門驗收。
二、工程變動情況
項目實際運行過程中,工程組成、產品方案及服務規(guī)模、原輔材料及設備使用情況等符合《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報告表》及批復(東環(huán)建〔2018〕8978號)的內容,沒有發(fā)生重大變動。
三、環(huán)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
(一)廢水
項目不排放生產性廢水;冷卻水循環(huán)使用,定期補充新鮮水,不外排;水簾柜廢水、廢氣處理設施噴淋水、研磨廢水循環(huán)使用,定期補充新鮮水,定期更換,經統(tǒng)一收集后交由零星廢水處理公司回收處理。
項目排放的污水為員工生活污水,主要的污染物為CODcr、BOD5、SS、NH3-N等,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,由市政管網引至城鎮(zhèn)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。
(二)廢氣
項目鋅合金經壓鑄機配套熔爐熔化,熔化后再注入模具內成型,此過程會產生少量金屬煙塵,主要污染因子為顆粒物,該廢氣經收集裝置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,設施收集風量為1500m3/h,排氣筒高度18m,處理工藝為:煙塵→集氣裝置→排放煙塵→達標排放。
項目磨光拋光工序會有一定量的金屬粉塵產生,主要污染因子為顆粒物,該廢氣經收集裝置收集經“水噴淋裝置”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,設施處理風量為15000m3/h,排氣筒高度20m,處理工藝為:磨光拋光工序廢氣→收集裝置收集→水噴淋裝置→排放煙塵→達標排放。
項目封保護油工序會揮發(fā)出一定量的有機廢氣,其主要污染物為總VOCs,項目將封保護油工序設置在密閉車間內進行,有機廢氣經集氣裝置收集引至“水噴淋+紫外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裝置”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,設施處理風量為6000m3/h,排氣筒高度20m,處理工藝為:封保護油工序廢氣→集氣罩→水噴淋+紫外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→排放煙塵→達標排放。
(三)噪聲
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普通加工機械的運行噪聲、機械通風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、空壓機運行時產生的噪聲,通過合理布局、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(yǎng)、對噪聲較大設備進行減振防噪處理及其他適當隔音、降噪、減振等措施,以及墻體隔音、距離衰減后,項目產生噪聲對周圍環(huán)境不造成影響。
四、環(huán)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
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
1、廢水
無生產性廢水排放;冷卻用水循環(huán)使用,不外排;水簾柜廢水、廢氣處理設施噴淋水、研磨廢水循環(huán)使用,定期更換,經統(tǒng)一收集后交由零星廢水處理公司處理;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污水處理廠處理,可達到廣東省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時段三級標準。
2、廢氣
壓鑄工序廢氣經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,達到《工業(yè)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9078-1996)表 2 中金屬熔化爐二級排放限值要求。
磨光拋光工序廢氣經水噴淋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,達到廣東省《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 44/27-2001)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。
封保護油工序廢氣經水噴淋+紫外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,達到廣東省《家具制造行業(yè)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》(DB 44/814-2010)排氣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標準要求。
3、噪聲
項目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(yǎng),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隔音、降噪、減振等措施,再經墻體隔聲、距離衰減后,廠界噪聲達到《工業(yè)企業(yè)廠界環(huán)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標準要求。
五、驗收結論
驗收工作組認為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落實了(東環(huán)建〔2018〕8978號)提出的要求,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,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廢水、廢氣、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通過環(huán)保驗收;項目夜間不進行生產,故不做夜間噪聲監(jiān)測,如需進行夜間生產,須按程序申報夜間噪聲驗收。
六、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:項目周圍單位、專家、群眾等。
七、驗收報告和驗收意見的網絡鏈接
驗收報告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W9cTe0gSPW4fu7NBNs-nKQ提取碼bugx
驗收意見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hnagBFY4PMKFHBv7t6FYtA提取碼rvcm
八、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起止時間
聯(lián)系人:周小姐
電子郵件:1319079628@qq.com
電話:18666858039
起止時間:2019年05月05日至05月30日,共20個工作日。
東莞市奧格登實業(yè)有限公司
2019年05月05日